一、出口許可證發證依據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許可證暫行條例》和《出口許可證申領簽發工作規范》,以及商務部的授權范圍,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簽發出口許可證。
二、申請條件
發證對象:在福建省內的外資企業、外貿企業和有進出口經營資格企業。發證條件:企業持有配額,所申領商品屬于由特辦發放進出口許可證的管理商品。為了更好地服務企業,福州特辦采取網上申領和紙質申領兩種方式。辦證企業可就近選擇在福州或廈門申領許可證。
三、辦證程序
(一)向我辦業務員提交辦證材料,這些材料包括:
1、出口許可證申請表(需加蓋公章)。
2、有效的出口合同(正本復印件,需加蓋公章)。
3、申領實行計劃配額管理的商品出口許可證,第一次申領須出具外經貿主管部門下達的配額文件。
4、經營者初次申領出口許可證時,應提交加蓋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專用章的《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》或者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》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(復印件)。同時還要出具辦證人的有效證件和辦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。
(二)業務員將企業遞交的材料初審合格后,交由業務處長復審,通過后再由業務員錄入、打印許可證并經業務處長簽字、加蓋許可證專用章后,辦證企業當日即可領證。
(三)網上申領許可證的企業辦證程序:企業在網上打印出經我辦審核通過的出口許可證申領表,加蓋公章后附上出口合同,即可領證。(詳見流程圖)
四、辦理出口許可證的時限
1、提交辦理出口許可證材料齊全的即來即辦,立等可取。
2、受理時間: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
夏時制下午3:00-6:00 (法定節假日除外)
五、我們的承諾
1、實行辦理出口許可證“一站式服務”,即為企業提供辦證咨詢,接受企業辦證材料,辦理許可證,收費,取證等相關手續一站完成。
2、堅持全心全意為企業服務的宗旨。做到熱情主動、不厭其煩、努力滿足辦證企業的需要;文明用語,不推諉、不扯皮。
3、在企業辦證手續完備的前提下,做到即來即辦,企業當場可領證;手續不全的,一次講明如何辦。
4、企業通過網上申領許可證,按規定填寫清楚后,我辦將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理。
5、依法行政,公正、公開辦證,程序合法。
6、秉公執法,不收禮,不接受宴請。
7、業務咨詢、受理電話:0591-87536049、0592-5302670